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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衡水市冀州区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第二批)和见习人员通告

时间: 2025-08-29 08:56 分类: 职场观察 来源: [转载]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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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冀人社字﹝2025﹞63号)和《衡水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暂行)》(衡人社规﹝2019﹞1号),我区将进一步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年见习活动。现将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人员的事宜通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报名条件

1.本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规模较大且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组织,均可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岗位设置数量不高于见习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30%

2.能够垫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按时发放,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人员报名条件

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应为两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即2024届、2025届毕业生)及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其中失业青年上岗时年龄不得超过24周岁,全日制在读或未取得毕业证的、登记工商执照的、报名时在企业参保缴费的、曾参加过青年就业见习的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参加就业见习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见习期限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失业青年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按照河北省人社一体化系统平台业务操作流程,见习时间不满3个月离职的,无法享受就业见习财政补贴。

四、见习待遇

见习待遇见习期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2000元/月,其中见习单位负担300元,财政补贴1700元;失业青年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2/3,其中见习单位负担300元。见习单位需负责一次性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见习单位负担。

五、现有见习岗位

六、报名方式

1、单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将申报材料(包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冀州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待审核同意后签订《衡水市就业见习任务协议书》。

2、见习人员报名方式有两种:

(1)线上报名——通过河北人社手机APP就业创业模块见习岗位申请报名。

(2)线下报名——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社保卡到冀州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提交。

通过线上申请见习单位的人员,平台显示审核通过后,其报名信息会直接传至该单位后台,并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报名人员等待后续电话通知即可。

通过线下报名的人员,将由冀州区人社局依据见习人员申请表中的意向情况向相关单位推荐人员名单。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报名的见习人员,均需符合报名条件,且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随后开展见习活动。

报名地点:衡水市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韩静怡

联系电话:0318-8612144